教师的暑假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教师述职报告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述职报告 > 教师述职报告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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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暑假承诺书

教师的暑假承诺书1

  为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一名学生爱戴、家长尊敬、社会认可的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私自补课、办班;

  2、不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并收取回扣;

  3、不以任何理由在校外兼职上课或到异地授课。 以上承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关于对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实施专项整治的处罚规定》条款的任何处分或处罚。

教师的暑假承诺书2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暑假期间,岗李中心校全体教师作出以下承诺:

  一、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辅导班有偿兼职兼课;

  四、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五、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我们全体教师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人民教师。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学校和教体局的处理。

教师的暑假承诺书3

  根据双辽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心校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对参加补课的学生,每生罚该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教师的暑假承诺书4

  我是三中的一名教师,我在假期里严格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我承诺:

  1、处理好邻里关系,不参与居民间事务纠纷,不制造矛盾,不传播谣言。

  2、不听、不信、不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文明活动,不参与邪教组织,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

  3、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书籍和各类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4、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开展有偿家教、办班补课及特长生培养,不接受社会各种文化补习机构的聘请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5、不以任何理由动员、组织、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补习,不为任何有偿家教活动提供和组织生源,不向学生宣传、推介有偿家教活动。

  6、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我们为了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会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教师的暑假承诺书5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假期,积极响应上级禁止暑期有偿家教的号召,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我特向社会、学校、学生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不招收学生在家、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2、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3、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5、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6、不以各种名目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7、不以任何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8、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9、不在家中有偿托管学生并收取费用;

  10、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一学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查处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学校和上级的一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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