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只签试用合同

发布时间:2014-02-18 来源:试用期工作总结 点击: 当前位置:首页 > 个人工作总结 > 试用期工作总结 > 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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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可以只签试用合同

  我们大家都知道,职工在试用期内的权益是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因此,也有公司为逃避自身责任,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这种做法对吗?我们小编马上在下文为大家提供相应地法律帮助。

  不可以,而且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劳动法》第 16条、《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试用期只是表示你与该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对此,《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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